天水市体育局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有关体育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研究拟订全市体育事业发展战略、政策和管理办法;拟订全市体育事业中长期规划、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对国家公布的体育项目进行行业管理;负责推动全市多元化体育服务体系建设,推进体育公共服务和体育体制改革。
(二)统筹规划全市群众体育发展,负责全市全民健身工作,指导县区、市属部门企事业单位开展群众性体育活动,实施国家体育锻炼标准,开展国民体质监测,加强社会体育指导工作队伍建设,指导公共体育设施建设,负责对公共体育设施的监督管理。
(三)统筹规划竞技体育发展,加强体育科学研究,推广体育科技成果,指导协调体育训练和体育竞赛,指导优秀运动队伍建设,组团、组队参加全省运动会和省以上体育竞赛;组织开展反兴奋剂工作。
(四)统筹规划全市青少年体育发展,研究青少年体育训练项目的设置、重点布局,指导各级业余体校建设和训练工作,组织开展对体育后备人才评估,配合教育部门做好学校体育工作,指导学生的体育锻炼,提高学生的身体素质。
(五)加强体育产业的调查研究,拟订全市体育产业发展规划和政策;培育和开发体育市场,规范体育服务管理,发展体育产业;负责体育彩票销售的监督管理。
(六)组织开展我市与外地的体育合作与交流;指导、管理体育社团、各单项体育运动协会、体育系统及民间体育外事工作。
(七)负责全市性体育社团的资格审查。
(八)承办市委、市政府和省体育局交办的其他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