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水市信访局主要职责
(一)负责处理市内外群众、境外人士、法人及其他组织通过信访渠道给市委、市政府的来信。
(二)负责接待到市委、市政府机关的群众来访。
(三)负责向市委、市政府反映群众来信来访中提出的重要建议、意见和问题,综合研判信访信息,开展调查研究,提出解决问题、完善政策和制度的意见和建议,为市委、市政府决策发挥好参谋作用。
(四)承办市委、市政府和省信访局交办的重要信访事项,督促检查办理落实情况。
(五)负责向县区、部门和单位交办、转办、移送信访事项,督查督办信访事项办理情况;负责协调我市赴省进京非正常上访人员劝返接领工作。
(六)协调、检查、指导全市信访工作,推动市委、市政府关于信访工作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起草有关信访工作的规范性文件;对信访事项办理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提出改进工作和责任追究的意见和建议。
(七)组织实施信访问题排查化解工作,建立健全信访信息汇集分析机制和网上信访受理制度。
(八)承担市处理信访突出问题及涉访群体性事件联席会议的日常工作,督促落实联席会议决定的事项。
(九)总结推广全市信访工作经验;指导全市信访宣传和信息发布工作。
(十)组织信访干部教育培训。
(十一)承办市委、市政府和省信访局交办的其他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