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水市交通运输局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和省上有关交通工作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拟订全市公路、城市交通运输行业发展战略并贯彻实施。
(二)承担涉及综合运输体系的规划协调工作,会同有关部门组织编制综合运输体系规划;负责编制全市公路交通运输行业的发展规划、中长期计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全市道路运输站场及高等级公路沿线服务设施的布局规划;负责全市交通运输行业统计、发展预测、经济运行分析和信息引导工作;拟订物流业发展规划并监督实施。
(三)负责全市道路交通运输市场监督管理;指导全市城市及农村客货运输、出租汽车、搬运装卸、汽车维修、汽车租赁、运输从业人员培训的行业管理;会同有关部门制定运输价格;组织重点物资运输和救灾、节日运输等紧急客货运输。
(四)负责全市交通基础设施建设市场监督管理;负责交通基础设施工程质量监督和工程招投标工作的行业管理;负责全市公路建设项目的设计论证、施工技术指导、质量管理。
(五)负责协调国省道建设服务保障工作;组织全市公路建设、养护和管理工作;负责重点交通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的前期工作、项目实施和竣工验收;负责客货运输站场建设与管理;负责组织对公路水毁、地震灾害等阻断交通紧急抢修方案的制订和监督实施;参与以工代赈交通建设项目的实施工作及交通扶贫工作。
(六)负责还贷公路车辆通行费的收取、上缴和监督管理;负责财政性资金的拨付、使用和监督管理;负责编制交通运输行业部门预决算并监督执行;负责交通建设资金的筹融资工作;负责
交通运输行业财务监督检查和内部审计工作;管理交通行业的国有资产,指导交通运输行业国有资产重组。
(七)指导全市交通运输行业体制改革;组织起草全市交通规范性文件;负责全市交通运输行政执法、执法监督、行政诉讼、行政复议及交通法制宣传教育工作。
(八)负责全市交通运输行业国防交通保障和民用运力动员、科技管理、节能减排、信息化建设与管理、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治理公路“三乱”工作。
(九)负责道路运输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指导和组织实施公路行业应急管理工作;依法对交通运输行业生产经营单位进行安全生产监督检查。
(十)负责全市危险货物运输企业资格和20辆以上汽车租赁业经营资格的审批和管理工作。
(十一)负责交通运输行业人才队伍建设、精神文明建设和涉外工作,开展智力引进工作及国际经济技术交流与合作。
(十二)承办市委、市政府和省交通运输厅交办的其他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