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水市质量技术监督局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质量技术监督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拟定有关规范性文件,并组织实施。
(二)负责质量宏观管理。组织推进质量发展工作,负责市质量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组织实施《国家质量发展纲要》和名牌战略,制定并实施提高产品质量水平的发展规划、计划;组织产品质量事故调查,监督管理防伪技术产品和防伪工作。
(三)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负责产品质量安全监督工作。组织实施产品质量监督检查、地理标志产品保护工作;负责产品质量仲裁的检验、鉴定;依法查处产品质量违法行为和打击假冒伪劣违法行为。
(四)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负责食品相关产品生产加工的监督管理。
(五)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统一管理标准化工作。贯彻执行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推行采用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工作,并监督实施;组织拟订地方标准;指导农业标准化、服务业标准化工作;落实《甘肃省组织机构代码管理办法》。
(六)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负责计量工作的综合监督管理。组织量值传递,推行国家法定计量单位;负责社会公用计量标准的建立和计量标准的考核;依法对计量器具的制造、修理、进口和强制检定实施监督管理;规范和监督商品量及市场计量行为;负责限制商品过度包装计量监督管理。
(七)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认证认可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条例》,负责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工作和无证生产的查处;负责管理相关检验、检测机构的资质认定、认可工作;依法监督和规范认证市场、监督管理认证有关的中介服务和技术评价行为;负责能效标识管理工作。
(八)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负责对特种设备的设计、制造、安装、使用、检验、修理、改造实施监督管理与安全监察;组织特种设备的安全检验和一般事故调查处理工作;监督、检查高耗能特种设备节能标准执行情况。
(九)制订并组织实施质量技术监督事业发展规划,管理质量技术监督的科技、宣传、教育、培训和信息化工作;指导挂靠的学会、协会工作。
(十)承办市委、市政府及上级业务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