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水市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天水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关于印发《天水市加快推进“最多跑一次”
推行商事登记“证照联办”改革
工作方案(试行)》的通知
天工商发〔2018〕77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市属及驻市有关单位:
《天水市加快推进“最多跑一次”推行商事登记“证照联办”改革工作方案(试行)》已经4月24日市深化“接放管服”改革推进政府职能转变领导小组第四次(扩大)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印发,请市直各部门认真贯彻落实,各县区人民政府参照执行。
天水市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天水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2018年5月7日
天水市加快推进“最多跑一次”
推行商事登记“证照联办”改革工作方案
(试行)
根据《天水市2018年推行“一窗办一网办简化办马上办”改革实施方案》(天政办发〔2018〕35号)精神,为加快推进商事登记“证照联办”改革,做到开办企业注册3个工作日内办结,实现企业和创业者到政府办事“最多跑一次”的目标,制定本方案。
一、实施范围
选择与企业和创业者办事密切的市工商局、市民政局、市人社局、市环保局、市林业局、市文化和旅游局、市安监局、市卫计委等8个市政府部门,推行商事登记“证照联办”改革,在此基础上,探索推进其他领域商事登记“证照联办”改革,条件成熟后,可以根据企业和创业者需求,再拓展至其他部门。
二、基本原则
(一)坚持需求导向。以企业和创业者需求为导向,尊重企业和创业者选择权,由申请人自主选择“先照后证”或“证照联办”。在市政府政务大厅设立“商事登记综合窗口”,按照“前台综合受理、后台分类审批、统一窗口出件”基本流程,建立商事登记“证照联办”机制,实现企业和创业者办事“最多跑一次”。
(二)坚持能联尽联。以企业和创业者办理商事登记关联密切的8个市政府部门作为推行“证照联办”改革的基础,探索推进其他领域商事登记“证照联办”改革,做到能联尽联,并实行动态管理。
(三)坚持能减尽减。对“证照联办”事项的申请材料、审批流程、办理时间等要素进行全面梳理和统筹,做到能合尽合,能减尽减,能优尽优,能短尽短,并制定各部门联办事项办事指南,实行标准化管理。
(四)坚持能通尽通。根据“证照联办”的实际需要,建立统一受理平台,对接关联审批部门的业务系统,做到能通尽通,实现统一受理平台与各部门审批系统的互联互通,并建立网上信息推送、接收、反馈的工作机制。
三、基本流程
商事登记“证照联办”实行“一窗受理、集成服务”工作模式,按照“一窗受理、证照联办、一窗出件”的操作流程,实现企业和创业者办事由“跑部门”到“找政府”,由跑“多个窗口”到跑“一个窗口”转变,切实方便企业和创业者办事。
(一)一窗受理。
根据申请人需求自愿提出商事登记“证照联办”业务申请,并将相关材料一次性提交至市政府政务大厅“商事登记综合窗口”。综合窗口对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初审,申请材料齐全的,进入审批流程,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当场一次性告知申请人需要补齐的全部材料。
牵头单位:市政府政务大厅
责任单位:市工商局、市民政局、市人社局、市环保局、市林业局、市文化和旅游局、市安监局、市卫计委
完成时限:2018年6月底
(二)证照联办。
按照“先照后证”的登记模式,工商部门核准通过企业设立(变更)登记后,“商事登记综合窗口”将《营业执照》及相关申请材料通过系统平台推送给相关部门进行证照联办。对暂不能实现平台推送的,将申请材料通过部门内部流转的方式进行审批。各相关部门根据实际情况优化审批流程,并负责在3个工作日内办结。
牵头单位:市政府政务大厅
责任单位:市工商局、市民政局、市人社局、市环保局、市林业局、市文化和旅游局、市安监局、市卫计委
完成时限:2018年6月底
(三)一窗出件。
“商事登记综合窗口”及时汇总各部门办理结果,一次性向申请人发放相应的《营业执照》、许可证和印章,或通过快递送达。各相关部门根据业务规范需要,做好各类过程性、结果性档案资料的交接、流转等的登记、备份、保存管理。
牵头单位:市政府政务大厅
责任单位:市工商局、市民政局、市人社局、市环保局、市林业局、市文化和旅游局、市安监局、市卫计委
完成时限:2018年6月底
四、部门职责
1.市政府政务大厅:负责综合窗口的日常管理工作。负责接收申请人提交的企业设立申请、办理后置审批、刻制印章的相关资料,并做好与入驻综合窗口各部门工作人员的衔接、资料传递和流转等工作;统一发放证照和企业印章。
2.市工商局:选派专人入驻综合窗口,接受综合窗口的统一管理。核准工商营业执照,并将核准信息及时推送至相关部门,为其他部门办理涉企后置审批事项提供数据支撑。不断深化“互联网+工商登记服务”,进一步完善网上登记、全程电子化登记等业务,加快推进登记信息的共享和共用。
3.市民政局:选派专人入驻综合窗口,接受综合窗口的统一管理。办理“经营性养老机构设立许可”、“假肢和矫形器(辅助器具)生产装配企业资格认定”2项后置审批业务。
4.市人社局:选派专人入驻综合窗口,接受综合窗口的统一管理。办理“设立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及其业务范围审批”1项后置审批业务。
5.市环保局:选派专人入驻综合窗口,接受综合窗口的统一管理。办理“固体废物跨省转移和危险废物转移许可”、“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核发”、“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资格许可”3项后置审批业务。
6.市林业局:选派专人入驻综合窗口,接受综合窗口的统一管理。办理“林木采伐许可证核发”1项后置审批业务。
7.市文化和旅游局:选派专人入驻综合窗口,接受综合窗口的统一管理。办理“文物商店设立审批”、“经营国内旅游业务和入境旅游业务的旅行社设立审批”2项后置审批业务。
8.市安监局:选派专人入驻综合窗口,接受综合窗口的统一管理。办理“第一类中的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生产、经营许可”1项后置审批业务。
9.市卫计委:选派专人入驻综合窗口,接受综合窗口的统一管理。办理“公共场所卫生许可”、“供水单位卫生许可”、“消毒产品生产企业(一次性使用医疗用品生产企业除外)卫生许可”3项后置审批业务。
五、工作要求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推行商事登记“证照联办”改革是省委、省政府“3550”整体规划的重要一环,是“最多跑一次”改革由单一部门向部门间职能整合的再推进、再深化。各相关部门要充分认识全面实施商事登记“证照联办”改革的重要意义,切实把这项工作摆在突出位置,加紧组织实施,不等不靠,勇于担当,主动作为,确保改革措施落到实处。
(二)强化协作,合力推进。商事登记“证照联办”改革涉及多部门多行业,各相关部门要牢固树立大局意识和全局观念,按照“一窗受理、集成服务”的要求,规范运行机制,优化工作流程、简化提交材料、加快信息系统建设,确保改革落地生根。暂不能实现信息系统互联互通的部门,应配合综合窗口落实内部流转措施,使审批更高效,服务更到位。
(三)强化培训,提升能力。各相关部门要加强对“商事登记综合窗口”工作人员的选配,由市政府政务大厅统一管理和考核。围绕开展转变作风改善发展环境建设年活动,把面向公众提供优质服务列入工作人员培训重要内容,使工作人员尽快掌握联办事项的工作要求,不断提高业务水平,提升履职能力。建立激励和奖惩机制,定期组织考评,充分调动工作积极性和主动性。
(四)加强督查,务求实效。加大督促检查力度,对工作推进不力、明显滞后的部门要严肃批评、公开通报,对不作为、乱作为、慢作为以及损害群众合法权益的要依规依纪严肃问责,对改革落实到位、积极作为的典型要通报表扬。畅通投诉举报渠道,对企业和创业者反映的不作为、乱作为、慢作为问题,要强化跟踪督办,及时答复当事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