副市长、市安委会副主任 雷 鸣
(2014年8月8日)
同志们:
今天,市安委会召开2014年第三次全体会议,主要任务是贯彻落实省安委会第三次全体会议精神,通报上半年全市安全生产情况,分析当前安全生产形势,查找存在的问题和薄弱环节,安排部署下一阶段安全生产工作任务,动员全市上下进一步深化认识,采取措施,彻底扭转目前安全生产的不利局面,确保全年目标任务的完成。
刚才,玉军局长通报了上半年全市安全生产情况;甘谷县和清水县政府在表态发言中针对上半年安全生产形势,提出了做好下一阶段安全生产工作的思路、打算和主要措施;市公安局在表态发言中结合当前全市道路交通和消防安全形势,就如何强化行业安全监管、彻底排查治理安全隐患、坚决遏制事故多发频发势头,提出了切实有效的办法和措施;市国土局结合当前正在开展的矿产资源勘查开发秩序专项清理整顿行动,按照矿产资源“属地管理、部门监管”原则,就如何抓好各县区责任落实、切实做好非煤矿山和尾矿库安全生产工作、特别是尾矿库治理工作做了发言。后面,杨市长还要作重要讲话,希望大家认真学习领会,抓好贯彻落实。下面,我就做好下一阶段全市安全生产工作,讲几点意见。
一、认识当前严峻形势,坚决遏制生产安全事故多发频发势头
今年以来,全市上下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一系列指示精神和决策部署,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打非治违和隐患排查治理“三项行动”,切实加强安全生产法制体制机制、安全保障能力和监管队伍“三项建设”,有效预防和遏制了各类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确保了全市安全生产形势的总体稳定。但是,我们必须清醒地认识到,当前我市正处于事故总量居高不下、指标控制难度增大、较大事故时有反弹的关键时期,全市安全生产工作面临的形势十分严峻。主要表现在:一是全市各类生产安全事故起数、受伤人数、直接经济损失与去年同期相比均呈上升趋势。上半年,全市共发生各类生产安全事故181起,受伤42人,直接经济损失209.48万元,同比分别上升11.76%、13.89%和13.4%。二是道路交通事故伤亡人数所占比例很大,道路交通事故多发、频发的势头没有得到有效遏制。上半年,全市道路交通事故死亡30人,受伤42人,均占全市各类生产安全事故伤亡人数的100%,道路交通特别是农村道路交通安全成为影响和制约我市安全生产工作的主要因素,亟需进一步加强。三是较大事故超出年度控制指标阶段目标。上半年,全市共发生较大事故3起(全部为道路交通事故),占全年较大事故控制指标4起的75%,已突破省上下达的年度控制指标阶段目标,我市受到了省安委会黄色预警,必须引起高度重视,坚决遏制较大事故多发势头。上述严峻形势,充分暴露出我市安全生产工作还存在诸多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究其原因:一是安全生产责任落实不够。部分企业主体责任不落实, 安全意识淡薄,安全管理混乱,违章指挥、违规操作、违反劳动纪律的现象时有发生;一些县区安全生产领导责任还不明确,“一岗双责”落实不力; 一些行业领域安全监管处于“盲区”,管行业与管安全脱节,特别是道路交通安全监管工作存在盲点和薄弱环节,农村道路、危险路段、特殊时段安全设施设备和监管措施亟需进一步加强。二是安全生产“三项行动”实施不力。部分县区和行业对安全生产“三项行动”重视不够,存在着“上面热、下面冷”、“政府热、企业冷”、“方案细、工作粗”等问题, “三项行动”重形式、轻实效的现象比较严重。三是安全生产工作基础不够牢固。部分县区没有把安全防线建立在生产第一线,没有真正做到“关口前移、重心下移”,特别是一些县区部分乡镇安监站建设还不到位,监管手段严重缺乏,影响日常监管工作的有效开展。加之个别中小企业安全投入明显不足,班组安全建设质量不高,致使一些隐患和问题长期存在,安全生产基层基础工作还需进一步加强。
对于这些问题,如果没有清醒地认识,不及时采取得力措施加以解决,就难以完成全年安全生产目标任务。各级、各部门、各企业一定要充分认识安全生产的重要性、艰巨性和复杂性,坚决克服盲目乐观、麻痹松懈思想,牢固树立“红线”意识、担当意识、责任意识、忧患意识,切实把安全生产放在心上、抓在手上,确保全市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好转。尤其是上半年突破年度控制指标阶段目标的县区和行业领域,要采取超常规的手段,全面查找问题,深入分析原因,积极落实整改,彻底治理隐患,在思想上更加警醒,行动上更加自觉,措施上更加得力,落实上更加扎实,确保全面完成今年的安全生产目标任务,为全市经济转型跨越发展、社会和谐稳定发展提供安全保障。
二、强化重点领域安全监管,扎实做好当前安全生产各项工作
当前,我市已进入主汛期,是各类生产安全事故的易发、多发期,也是经济增长、社会发展的“黄金”时期,更是全年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时段。做好下一阶段安全生产工作,对于确保全年目标任务完成,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重点要抓好以下四项重点工作:
(一)进一步抓好安全生产“三项行动”。全市安全生产“三项行动”已经开展了四个多月时间,下一步,各级各部门要对照“三项行动”实施方案要求,查漏补缺,抓好各项工作任务的推进落实,确保全市安全生产“三项行动”取得实效。一要深化隐患排查。要按照省安委会《关于吸取兰州石化“8.4”火灾事故教训立即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的紧急通知》精神,按照“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和“四不两直”的要求,在全市范围内迅速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行动,及时发现和整改深层次问题。要按行业建立安全生产检查责任制,实行“谁检查、谁负责,谁签字、谁负责”,做到不打折扣、不留死角、不走过场、务求实效;行业监管部门和综合监管部门要进一步健全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例会、信息交流、调度统计、总结通报等工作制度,确保大检查行动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二要强化督查整改。在前一阶段工作的基础上,各县区、各部门要集中力量抓好安全隐患的整治工作,对大检查过程中发现的各类安全隐患,要严格按要求落实整治措施,实行挂牌督办,确保安全隐患全面整改到位。要把是否关闭一批、是否处罚一批、是否停产整顿一批、是否公布一批黑名单,作为判断各县区、各部门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实效的重要标准。三要加大惩处力度。各级各部门要严格按照“四个一律”和“六个一批”的要求,明确职责分工,加强联合执法,严厉打击非煤矿山、交通运输、建筑施工、危险化学品、人员密集场所等重点行业领域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四要注重总结提升。要坚持治标与治本相结合,集中打击与长效治理相结合,注重总结推广安全生产“三项行动”中的好经验、好做法,使其得到及时总结提炼,并固化为规章制度和标准规范。市安委办要按月调度各县区和市直有关部门安全生产“三项行动”进展情况,汇总分析各督查组查出的主要问题,及时向有关县区、部门和单位进行反馈并督促整改,并适时组织安全生产“三项行动”回头看活动,确保整治不走样、隐患改到位、问题不反弹。
(二)进一步抓好道路交通安全整治。我市东西狭长,山区道路多,危险路段多,等外公路多, 过境道路多,“三超”和违章现象仍然突出,安全形势一直很严峻。为此,公安交警部门要针对当前天气炎热、酒驾、疲劳驾驶增多导致交通事故易发多发的态势,采取强有力的措施,遏制道路交通事故特别是较大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一要严把机动车检验关。对不具备从业资质的客货运车辆和驾驶员要定期进行清理,研究建立报废机动车辆退出市场的长效机制,杜绝报废机动车辆再流通、再运营现象。二要开展道路交通安全专项督查。以客运、旅游包车、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为重点,严厉打击客货运输车辆驾驶人超速、超载、超员、疲劳驾驶,以及无证驾驶、驾驶证与所驾车型不符、客运车辆不按规定线路行驶、农用车载客等非法违法行为,坚决查处“黑车”,坚决防止易燃、易爆、剧毒等危险物品上车,确保道路交通安全。三要加快“道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建设。要汲取近年来发生的重大交通事故教训,全面梳理排查和整改事故易发多发路段,最大限度消除安全隐患,确保各项隐患整改到位。四要加强对客货运输车辆的安全监管。对客运车辆重点是严格落实驾驶人停车换人、落地休息制度,强化GPS动态监控和超员治理,全面落实进站安检、出站检查各项要求,坚决防止客运车辆较大事故的发生;对货运车辆重点是治理超限超载、非法改装,切实解决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挂靠经营等突出问题;同时要加强对过境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的检查,特别要做好校园及周边道路的交通整治和交通秩序管理工作,坚决取缔不符合校车安全标准的非法营运车辆,严禁接送学生车辆的超载、超速驾驶行为,加强对正规校车的监督管理,确保中小学生和幼儿园儿童人身安全。
(三)进一步抓好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要认真吸取昆山中荣金属制品有限公司“8.2”事故和兰州石化“8.4”火灾事故教训,切实加强对危险化学品的安全监管。一要全面开展对生产、使用、储存液氯、液氨、液化石油气设施和装置的检查,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开展安全评价,对检查和评价中发现的问题全面落实整改,加强对检测、报警、防爆、防雷等安全设施以及消防设施的维护,确保完好并正常使用。二要严格按照《易燃易爆危险场所检修作业安全管理规定》的要求,加强危险作业场所的巡检,严格执行易燃易爆场所施工、检修的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强化检修施工承发包管理,落实易燃易爆场所检维修作业安全措施,有效防范易燃易爆场所各类事故的发生。三要进一步提高加油(气)站的本质安全度,加大阻隔防爆技术推广力度,特别是安全距离不符合规定要求以及周边存在人员密集场所和重要公共设施的,相关单位必须按计划安装阻隔防爆装置。四要加大对剧毒化学品使用的监管力度,严格执行“五双”(双人收发、双人记账、双人双锁、双人运输、双人使用)制度和进出库登记制度,按规定及时将销售记录报公安部门备案,坚决防止剧毒化学品的泄漏、中毒、被盗等重大事故的发生。五要加强对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主要负责人、分管安全负责人和从业人员的安全培训考核,不断提高安全管理水平。六要把隐患排查和治理纳入危化企业的日常安全管理,建立全面覆盖、全员参与的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机制,使隐患排查与治理工作制度化、常态化。七要落实可行的安全防范措施,消除“死角”和潜在的事故隐患,切实落实整改责任、资金和监控措施,限期整改到位,及时清除事故隐患,切实提升全市危险化学品领域本质安全水平,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危险化学品生产安全事故发生。
(四)进一步做好汛期和高温天气作业安全防范工作。各县区、各部门、各单位要切实加强与气象、防汛等部门的联系沟通,准确掌握极端天气、地质灾害等预报信息,及时发布预警通知。一要建立健全汛期安全应急值守制度,确保一旦发生险情能够快速反应、果断处置。二要按照“区域属地管理”、“谁受益、谁治理,以矿山企业为主体责任”、“谁审批、谁负责,建立探、采、选、建、治一体化”的三个原则,认真落实“各级政府属地管理责任、国土部门行业主管责任、安监部门综合监管责任、环保部门污染物排放监管责任、采矿企业尾矿库治理主体责任”的五个责任,加强对矿山、尾矿库等重点部位和场所的安全巡查,严格落实金属非金属地下矿山防透水淹井、尾矿库溃坝、泥石流等灾害的防范措施,“一库一策”逐库制定安全隐患综合治理方案,加大争取国家补助资金和专项资金投入力度,尽快实施治理,确保库区安全。三要做好河道采砂等安全防汛工作,严禁在可能受到山洪泥石流袭击的地方违规施工,严防自然灾害引发生产安全事故。要加强劳动者高温作业和对存在粉尘爆炸危险的金属加工等企业的监督管理,切实维护劳动者健康及其相关权益。四要按照近期消防目标责任书半年督查情况,重点围绕督查中存在的问题,切实加强对麦积桥南建材市场、秦安小商品市场等重大商业场所的消防安全工作,特别是麦积桥南建材市场消防隐患突出,公安部发了通报,省委、省政府领导做过批示,消防部门要对这些场所进行彻底清查,全面掌握存在的安全隐患,明确整改落实任务,限期进行整改督办,彻底消除安全隐患。
三、不断加大组织领导力度,确保安全生产各项任务落到实处
当前,安全生产工作形势紧迫,任务艰巨。各级、各部门、各单位要进一步加强领导,靠实责任,狠抓落实,努力做到三个“强化”,确保全市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好转。
一要强化责任落实。各县区、各部门要严格按照市委、市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实施意见》和《天水市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安全生产目标责任考核办法》,严格落实安全生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责任制,认真履行安全生产监管职责,切实加强对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及时研究和分析安全生产工作中遇到的突出问题,综合运用法律、行政、经济手段,采取有力措施,指导、督促企业将安全生产各项工作落到实处。各生产经营单位要按照《天水市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实施细则》要求,进一步健全完善安全生产管理责任体系、保障责任体系、岗位责任体系和相应的内部监督管理机制,真正落实法定代表人的安全责任。要进一步加大投入,加强对从业人员的安全教育培训,严格执行安全生产规程、规范和技术标准,淘汰不符合安全生产要求的落后技术、设备和工艺,不断提升安全生产水平。
二要强化监督检查。要按照年初确定的安全生产目标任务,由市安委会办公室牵头,组织各成员单位抽调专门力量,定期开展全面检查,专项工作根据需要随时进行检查,成绩突出的要给予表扬,工作滞后的要进行通报。督查要以解决问题、改进工作为目的,着重查找存在的问题,主动帮助解决实际困难,研究提出改进的办法,决不能搞形式、走过场。
三要强化责任追究。各级、各部门要加大行政执法力度,依法严肃查处各类安全生产违法行为。对事故控制指标超出阶段控制目标的县区和行业领域,要启动安全生产预警机制,实行安全生产问责制和主要负责人约谈制;对未完成安全生产目标任务的要实行“一票否决”;对安全隐患整改不力、主体责任落实不好的要严肃追究责任,切实维护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严肃性。
同志们,安全生产不仅是安全问题,也是民生问题。事关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事关建设幸福美好新天水大局。各县区、各部门、各单位一定要把思想认识统一到市委、市政府的工作部署上来,针对薄弱环节,全面强化各项防范措施,扑下身子,狠抓落实,全力遏制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确保全市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好转,为全市经济社会转型跨越发展做出积极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