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通过原平凉农校报考了甘肃农业大学成人自考,去年6月考完并毕业,但是至今拿不到毕业证,多次联系说正在衔接,好像是两家学校之间有欠费问题。”近日,一名甘肃网友发帖表示,学费全部都交清了,只是希望可以拿到毕业证,希望相关部门可以介入调查。 平凉市教育局接到网友投诉后,立即调查处理。原农校拖欠甘农大上解学费时间较长,甘农大以未按时足额上解学费为由扣留学员毕业证。目前,推迟发放的毕业证已经领回,正通知学员领取。 有话想对甘肃省委书记、省长说?欢迎来留言 【网民留言】 我们通过原平凉农校报考了甘肃农业大学成人自考,于去年6月考完并毕业,但是至今拿不到毕业证,多次联系说正在衔接,好像是两家学校之间有欠费问题,但是我们的学费等都交清了,就是希望拿到毕业证。 答复意见: 网友,您好: 我院原平凉农校校区与甘肃农业大学联办的大专本科学历教育,学员毕业证书未及时发放,其原因是原农校拖欠甘农大上解学费时间较长,甘农大以未按时足额上解学费为由扣留学员毕业证。目前,推迟发放的毕业证已经领回,正通知学员领取。 【网民留言】 平凉市崇信县锦屏镇西街寺沟村强行占用了农民的耕地,每家的川地都被占完了,每亩地才补偿六万多元,根本解决不了生存问题。山地在三年前就被占用栽了牡丹,到现在农民一分钱没拿到手,现在所有的土地都被占完了,农民的生活就靠土地,没地了就失去了生活来源,政府既不给农民最低生活保障,也不安置工作,连最初答应给的保障房现在也没有了,全村八十多户人还怎么生存?恳请林书记在百忙中能够关心一下我们底层群众的疾苦,盼望早日给农民一个满意的答复。 答复意见: 这位网友你好。 锦屏镇政府根据留言内容,由分管领导、包村干部,村社干部对信访人反映的事情进行了调查核实,并于4月18日,由镇政府主要负责人在锦屏镇会议室召开会议,对寺沟社村民反映问题逐一进行了答复说明,寺沟社70余名群众代表参加了会议。现答复如下: 1.根据县委、县政府统一安排部署,在城区规划区范围内征用县城重大项目储备用地,我镇对涉及的寺沟塬子430亩土地,进行了勘丈核查,村民全程参与,并签字确认,现已兑付113亩746万元,不存在强占土地行为。 2.根据2017年2月甘肃省人民政府印发的《甘肃省征地补偿区片综合地价及甘肃省征地补偿统一年产值标准的通知》(甘政发〔2017〕17号),崇信县锦屏镇(东街村、西街村、梁坡村、枣林村、刘家沟村)征地补偿统一标准为水浇地823020元/公顷,折合54868元/亩,我镇参照县城区其他重大项目征地标准,按照65000元/亩征用,已高于省指导线。 3.县十五次党代会以来,将油用牡丹(木本油料)产业作为富民增收五大主导产业之一,2016年秋我镇对西街村寺沟山、张家山1000多亩撂荒地进行地埂造林,在地边梗栽植刺柏、柳树,地内套种油用牡丹,落实了锄草、打药、浇水等管理管护措施,并向林业局申报享受2017年新一轮退耕还林政策。但因实施改土后,寺沟社未及时将土地分配到农户,不符合退耕还林政策,暂不能兑现资金。4月17日,镇政府责令西街村,尽快将土地划分到户,4月27日西街村完成分地造册。现镇政府正在积极衔接林业局,对栽植情况进行验收,申报新一轮退耕还林,且地内油用牡丹收益,全部归农户所有。 4.根据4月25日县社会劳动保险事业管理中心下发的《关于报送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政府政府补贴资金测算数据的通知》(崇社保发〔2018〕17号),我镇正在以用地项目为统计单位,对各项目涉及征用耕地面积、地界详细摸底,分社统计16周岁以上人口数、各社承包面积、历年征地面积、本次征地面积等数据进行统计核算,寺沟社被征地农户根据政策享受征地农民养老保险,同时,对符合政策条件的困难群众享受低保、临时救助等政策,保障群众基本生活。 5.信访人提出的安置工作要求,不符合相关政策法规,但随着村集体经济发展,对于镇村公益类岗位、农民合作社或农村“三变”改革承接企业岗位,可优先聘用符合条件的失地农民。 6.信访人提出的提供保障住房问题,在4月18日寺沟社村民会议向村民进行了说明,修建安置楼,应由村社初步选址,报镇政府,对符合城区建设规划和土地规划用途的,镇政府将及时上报县委、县政府及有关部门按照相关政策法规进行规划、研究论证。 【网民留言】 我们是甘肃省灵台县什字镇八条山林场人,作为土生土长的大山深处的村民,乡亲们的生活极度艰辛,相比其他地方新农村的发展与改变,这里数十年如一日,没有过多的改变与发展。现将乡亲们面临的相关问题反映如下: 1、贫困问题。我们村目前有20多户人,生活条件极差,主要表现为:(1)居住条件差,超过一半村民住的窑洞,剩下的基本是危房,(2)人、畜饮水困难,乡亲们都依山而居,饮用水都是走山路用扁担挑,水源是来自于河流和溪水,(3)劳作辛苦,收入可怜,(4)上学困难,小学初中基本借读邻县,距离本县学校远,出行不便,目前我们林场没有贫困户建档立卡资格,在学校读书,也得不到学校的相关补助。 2、退耕还林问题。本世纪初,我们村退耕还林1000余亩,基本每家每户都放弃了很多耕地,当初按照合同,会给村民予以相应补贴,而村民至今却未收到一分钱的补助,钱去了哪里,不得而知,信访时各个部门相互推责,得不到满意回复。 3、低保问题。去年县镇政府工作人员回复说我们村有28户72人在领低保,可是2017年8月份之前全体村民未得到一分钱的低保补助,而且我们村目前也没有那么多人,是否整个林场已为某些人的牟利工具,不得而知。目前低保虽发放,但在某些人的从中作梗下,所领取情况和应领取情况相差甚大,望明察。 鉴于以上问题,乡亲们相继向镇政府反映过相关问题,什字镇政府给出回应是由于八条山林场没有行政村编制,政府未纳入贫困人口建档立卡系统,所以无法进行贫困人口建档立卡工作,故无法享受国家一些优抚政策,如土地确权,精准扶贫,危房改造,创业无息贷款等等。我倒想问一句,难道政府只扶助有相关政策的贫困户吗?八条山林场是什字镇所属集体林场,该林场具体经营管理由什字镇政府全权负责,希望相关领导可以有所作为,有所改变。 答复意见: 就你反映的“居住条件差、农民收入可怜、学生上学困难”的问题。经调查,八条山林场为2004年4月区划改革时由原北河村撤销行政村编制,合并八条山林场设立,现实际居住人口21户51人,有劳动能力家庭17户28人,有户籍现未居住8户13人(均投靠子女亲友)。其中窑洞户5户,危房户9户,四有户5户,分户未分家2户。该林场目前未通自来水,人畜饮水为河溪水;自然条件艰苦,群众的收入来源主要为种植和养殖;全村适龄在校学生除2人在上大学外,其余学生均在什字中心小学和灵台二中就读,因2018年之前,八条山林场没有行政村建制,未纳入贫困户管理,在校学生未享受到相关补助政策,信访人反映问题属实。就您反映的“村民至今未收到退耕还林补助”的问题。经调查,2004年,什字撤乡并镇后,原八条山林场张家沟社、北河村北绽社、北河村南堡子社组成八条山林场,共有农户29户64人。该林场涉及退耕还林2607亩,其中涉及原八条山1492亩(张家沟社农户承包面积76亩,涉及7户群众;大户承包面积1416亩,2011年之前由郭某梅承包312亩、王某承包1104亩,从2011年底开始,该部分退耕还林收回承包权,归村集体所有,退耕还林补助资金直接记入村账);原北河村1115亩,其中成品工程723亩(北绽社693亩,南堡子社30亩),自修工程392亩(南堡子社292亩,村林场100亩),该部分退耕还林于2003年4月19日由大户杨林贵签订承包合同进行承包,承包期限10年,合同于2013年4月19日期满,合同期满后收回承包权,该部分退耕还林归村集体所有,退耕还林补助资金直接记入村账。就您反映的“2017年8月份之前全体村民未得到一分钱的低保金。目前低保虽已发放,所领取金额和应领取金额相差甚大”的问题。经调查,八条山林场现共有人口29户64人,按照户内申请、社内小组会初评、村“两委”会评议、村民代表大会决议、村内公示、镇政府审核的程序,2016年评选出低保户共8户16人。2017年7月份低保动态调整之前,评选出低保户共9户20人。2017年7月份低保动态调整之后,评选出低保户共22户52人。2018年评选出低保户共22户52人。所有低保资金都是严格按照《甘肃省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金额造册后,通过一折通发放到低保户手中,不存在低保实发金额和应发金额相差甚远的问题,您反映问题失实。 针对八条山林场居住条件差的问题。经逐户走访对接,根据群众居住现状和搬迁意愿,计划新建幸福大院一处,对6户12人(窑洞户4户,危房户2户)贫困户进行集中安置,目前正在夯实根基、砌筑墙体;4月下旬县住建局对全村房屋等级进行了鉴定,确定危房户9户,现已维修改造完成4户。针对八条山林场饮水困难的问题。已衔接县水务部门对水资源进行了实地勘察,计划在八条山林场打机井1眼,新建高压蓄水池1座,目前已完成基础开挖和设备安装,正在箍井。针对八条山林场群众劳作辛苦,收入可怜的问题。一是镇村两级积极向上衔接,通过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由县林业局争列新一轮退耕还林135.8亩,为户内免费投放核桃树苗6600株,现已全部栽植到位;二是计划通过聚力劳务公司向镇域财政投资项目就地就近输转劳动力17人,确保闲在家的农户及时就业,增加务工收入。针对学生上学困难的问题。下步计划与教育部门衔接,对八条山林场6名学生全面落实贫困家庭学生学费减免和资助贷款等政策,并严密监测贫困家庭义务教育适龄学生就学情况,支持完成学业。 【网民留言】 我是陇南市武都区城关镇黄庙街安居嘉园小区的住户,自2011年全款购买此小区房屋一套至今开发商给我们没有办理房产证以7年有余,多次问开发商和物业管理公司都说正在办理中,快下来了,不知是开发商的原因,还是政府有关部门办事的效率太低,一个房产证7年办不下来。 答复意见: 网友: 您好!您的留言已收悉,已责成武都区委进行了调查核实。现将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经查,您反映的问题基本属实。隍庙街拆迁安置楼由陇南市安居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开发建设,属政府拆迁安置项目。截至目前,安居公司未就办理房屋所有权证提出办证申请,也未提交办证所需的相关资料。对此,房管部门将督促安居公司积极衔接国土、规划等部门,完善相关办证资料,尽快为业主办理房产证手续。 感谢并欢迎广大网友对陇南工作给予监督、批评和建议! 陇南市委市政府督查考核办公室 【网民留言】 甘肃省礼县石桥镇石桥村的乡村路面问题,石桥村的道路硬化已完成多年,但现在反映出的问题是,下雨天路面积水严重,水泥路面标高不一,导致积水有回流至村民家中的现象,当时硬化水泥路面的时候为什么不留下水道(这就是导致积水的原因,当时垫路村里要求每家每户自已掏钱,金额不一,请领导调查),现在村民排水只能一桶桶往外提(200至300米才有街道),下雨天巷道直接积水,家中多为老人,冬天路面结冰十分危险,夏天下雨就是死水一潭! 答复意见: 网友: 您好!您的留言已收悉,已责成礼县县委进行了调查核实。现将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礼县石桥镇石桥村巷道硬化为2016年实施的“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硬化小巷道2700米。由于受资金等因素限制,小巷道硬化设计为坡度自流式,无下水道。小巷道标高按照主街道标高设计,极少数村民的住房修建于主街道完建前(主街道完建于1998年10月),致使个别群众房屋略低于路基,降雨量小时不影响排水,降雨量较大时,个别群众门口存在少量积水不能及时排出的情况。在巷道硬化过程中,乡村两级多次召开村民代表大会并入户走访群众,商定以巷道为单位,每个巷道推选2名以上村民代表,自行组织各自巷道及群众门口的铺垫。由于各巷道长宽不一、村民出工出力有差别,致使各户所产生的费用不同。下一步,乡村两级将组织动员群众,通过投工投劳、铺设排水管等方式解决个别群众排水困难问题。 感谢并欢迎广大网友对陇南工作给予监督、批评和建议! 陇南市委市政府督查考核办公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