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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网]网友给甘肃省委书记留言获回复 共计18条
天水市政府门户网站 www.jqaote.com   时间:18-06-13 10:28:09   来源:人民网-地方领导

  日前,甘肃省各地针对网友给省委书记的18条留言作出回复,留言选登如下:
  有话想对甘肃省委书记说?欢迎来留言
  【网民留言】
  位于平凉城北的虎山生态公园里建成一家大型混凝土搅拌场,轰鸣作响,公园的道路修成没几年,但已经被重货车破坏成坑凹砂土路了!公园里约二公里的道路上砂车和搅拌车来来往往,整个沟里尘土飞扬,不仅污染公园环境而且也是平凉城区的污染源!不明白为什么生态公园里有拌料厂,为什么尘土飞扬没人管。
  答复意见:
  网友,您好! 对您反映的问题,我们认真进行了调查,现答复如下: 经查:网友反映的虎山生态公园尘土飞扬问题属实。平凉阳光混凝土有限责任公司于2016年取得环评批复,该企业砂车在运输过程中未采取密闭或者其它措施将砂料遗撒在道路上,被砂车和混凝土搅拌车来回碾压产生粉尘,致使整个沟里扬尘较大。该行为已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七十条“运输煤炭、垃圾、渣土、砂石、土方、灰浆等散装、流体物料的车辆应当采取密闭或者其他措施防止物料遗撒造成扬尘污染”规定。崆峒区环保局对该公司下发了《责令改正环境违法行为决定书》(平崆环责改字〔2018〕86号),责令停止环境违法行为,并立即进行整改。目前该公司已对道路进行了修整、铺垫了砂石,并配备了洒水车对道路进行喷洒,确保不再发生扬尘现象。 感谢您的留言,请继续加强联系,多提宝贵意见。
  【网民留言】
  书记,你好!我是武威市民勤县北花苑电力家属楼(清泉湖对面)的居民,向您反映一下问题,我们小区常年供水不正常,一到上班洗漱和吃饭时间常规性停水,而一到半夜又习惯性供水,致使我们广大住户一到饭点经常在楼下水房提水不说,更糟糕的是半夜送水,因为这个小区住的大都是退休老职工,平时提水不方便不说,一上岁数记性都有些不好,有的邻居时常用水时没水,忘了关水龙头,结果一到半夜互淹的事件时有发生,影响邻里关系也影响社会和谐。我们都是退休职工,理解民勤水资源短缺和城市建设绿化用水紧张问题,但是常年四季生活供水不正常就确实让人难以理解。好多年了,难道还要常态化下去吗?请书记关注一下。也欢迎有关部门来我们小区实地调研一下,抓紧时间实事求是的给解决一下。毕竟这不是一年两年的问题啦!
  答复意见:
  网友: 您好!您在人民网地方领导留言板给省委书记留言反映民勤县北花苑电力家属楼供水不正常的问题后,市委高度重视,责成民勤县委核查办理,现回复如下: 调查组走访了多户住户并安排维修人员对小区供水管道及阀门设施进行了全面排查,供水单位管理的主管道及阀门设施运行正常、水压正常,而用户自建的内部支管道及阀门设施由于年久锈蚀严重,又没有物业和管理人员及时进行检查维护维修,致使供水不畅用户用水不正常。您反映的问题属实。 为确保广大居民正常用水,查明原因后,调查组当场对住户进行了反馈和解释说明,并安排维修人员对支管道阀门进行维修,于5月28日中午12时修复供水,解决了用户的用水问题。之后调查组又进行了多次回访,该住宅楼供用水正常。 今后我们将进一步加大监管力度,积极督促给排水管理站和小区物业公司与居民加强沟通,保持城区居民能够正常用上自来水。 如您还有其他疑问,可向民勤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反映。联系电话0935-4122301,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监督和理解!
  【网民留言】
  尊敬的书记您好!我是武威市凉州区皇台二区公租房一名住户,2015年,我租了一套武威市凉州区皇台二区公租房,到现在已经住了三年时间,但是,虽说是公租房,家家户户有车,奔驰宝马各种各样的车都有,一到下午六点以后,小区里面停满了小车,按理来说,公租房是应该解决困难户人家的临时住房问题,可这里却并不是那样的,整个小区有接近两千户人家,至少有百分之六十的住户都是问房东租的,一年租费高达一万二三,当初办理公租房申请,根本报不上名,全都是被有权有势有关系的人报了!失去了真正“公租房”的意义,我们的房东有车,有房!唉!真正需要住房的百姓申请不到,那些有车有房有关系的人却轻松到手!望领导能够让相关部门彻底清查一下!让我们这些真正需要住房的百姓能安稳有个临时的家!
  答复意见:
  网友: 您好! 您在人民网地方领导留言板给省委书记留言反映皇台二区公租房分配不公平问题后,市委高度重视,即责成凉州区委核查办理。现回复如下: 经核查,皇台二区公共租赁住房属武威市本级2012年度住房保障项目,由武威市建设局承建,共建成公租房18幢,2528套。2015年4月,武威市建设局将皇台小区项目移交凉州区建设局实施管理。 2013年8月,武威市建设局通过报纸、电视等媒体向社会公告武威市本级2012年度皇台二区公共租赁住房开始申报。根据《武威市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实施细则》(武政办发〔2013〕201号)第七条和第九条规定,公租房申请、分配的程序为:申请人所在社区(单位)对城镇住房困难家庭、新就业无房职工、外来务工人员和政府引进人才等申请对象提交的材料初审,再由社区所在街道(人社或单位主管部门)复核,最后由武威市建设局审批,对符合保障条件的申请户进行公示摇号后配租。住房保障管理部门及相关单位严格按照公共租赁住房政策规定收件、初审、复核、审批,公示摇号后配租。您反映公租房分配不公平、申请不上的问题不属实。 根据《甘肃省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第三十二条“租赁合同期满,承租人应退出公共租赁住房。需要续租的,应在合同期满3个月前重新申请,经审核符合条件的,重新签订租赁合同”的规定和武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武威市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武政办发〔2013〕201号)第二十二条“租赁合同期满后承租人需要续租的,应当在合同期满前3个月前提出申请。经复核,继续符合公共租赁住房申请条件的,产权单位办理续租手续;不符合条件的不能续租,承租家庭应退出住房”的规定,2019年皇台二区公租房租赁合同期满后,凉州区建设局将会同武威市房管局对承租家庭逐户进行申报、审核,对符合条件的家庭,继续办理续租合同,对不符合条件的家庭将严格按照规定退出住房。 凉州区建设局通过电话向您就皇台二区公共租赁住房配租情况及公共租赁住房相关政策进行了解释说明,您表示理解。 您若有其它不清楚事宜,可向凉州区建设局(联系电话:0935-2212327)、武威市房管局(联系电话:0935-6166030)咨询。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监督和支持!
  【网民留言】
  书记您好!知道您很忙,但还是要耽误您几分钟宝贵时间,我是榆中县城关镇分豁岔村村民,在2016年时我们村将原来的乡村小道(大概2-3米宽)整体拓宽修整,届时乡邻乡亲纷纷让出了自己的耕地,有的甚至连院墙都拆除只为了修路,大家都盼着路修好后把小车开到自家门口。于2017初路修好了也一并硬化了路面,乡里乡亲也非常高兴,可是没过多久,来了几个人说是要架桥(村道经过一条汗河,原来修路时因为没有资金所以在河道里铺设了四根1米粗细的水泥管道排雨水),然后就用大型机械将路面挖断至今,再没有任何人来问过此事,群众的生活出行确实非常困难,以前是路窄坡陡百姓出行没有问题,如今是断头路,不但出行受阻而且还很危险。村民去镇政府询问没人答复,还请书记亲自为我们百姓排忧解难解难!在最后祝书记身体健康!
  答复意见:
  尊敬的网友: 您好!首先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支持!针对您所反映的问题,城关镇政府、榆中县水务局进行了调查,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经调查,您反映的道路为分豁岔沟道,该沟道是一条季节性洪道,以前该村村民一直在洪道河床上跨河通行(该村其他便道也能通行,部分村民在洪道河床穿行较捷径)。2014年在修建农村安全饮水工程蓄水池时,施工方将开挖出了大量的渣土堆放在该洪道旁。分豁岔村委会为了村民车辆出行方便,便将堆放的渣土摊铺在了该洪道的河床上(摊铺时在洪道的路基下面并排布置管径1米的涵管4根),形成便道供行人和车辆通行。 2017年榆中县水务局在防汛检查时,发现埋压的涵管已淤积堵塞,失去了排洪的功能,如遇强降雨,会形成堰塞湖,危及下游百姓生命财产安全。发现该问题后,县水务局安排工作人员对该处进行了开挖疏通,消除了安全隐患。 针对分豁岔村村民出行不便的问题,县水务局与城关镇正在积极协调相关部门,争取资金在该处架桥或铺设大口径涵管,疏通便道。 感谢您宝贵的留言,欢迎您继续监督和支持我们的工作。
  【网民留言】
  书记你好!榆中县詹家营村有个兰州银河工程有限公司位于詹家营小学旁边,每天早晚排放刺鼻难闻气体,夜晚尤其特别严重。严重影响孩子及周围村民的健康,作为村民,自身的健康得不到保证。我们有联合手印材料已上交,无果,气体越发难闻严重,早晚家门都不敢出,可想而之,可怜的上学孩子,环保来了,厂里就是猫捉老鼠的游戏,无结果,请领导高度关注,予以解决,谢谢!
  答复意见:
  尊敬的网友: 您好!首先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支持!针对您所反映的问题,三角城乡镇府、榆中县环保局进行了调查,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经调查,该企业投入生产后,居民多次反映废气污染问题。县环保局多次进行现场调查处理,并下达了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为进一步化解纠纷矛盾,2017年3月榆中县环保局组织县综治办、县教育局、三角城乡、詹家营村负责人进行现场协调处理。要求企业进一步完善环保设施,降低污染排放。 兰州银河工贸有限公司按照环评要求进行了整改,对生产车间进行封闭,并在车间上空加装了废气收集罩,将收集的废气进行吸附塔吸附、净化后排放,污染物排放明显降低,2016年7月兰州银河工贸有限公司委托兰州交通大学环境工程测试中心对产生的气体非甲烷总烃、甲苯、二甲苯、甲醛连续5天监测,每天采样4次检测结果均达标排放。 榆中县环保局将加强企业日常监管,定期不定期进行巡查,防止环保设施停用闲置,偷排漏排,并要求企业进行自查自纠,采取进一步措施完善环保设施,降低污染物排放,减少对周围居民生产生活环境的影响,维护群众合法权益。 感谢您宝贵的留言,欢迎您继续监督和支持我们的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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